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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7-2028年度小一「自行分配學位」辦理申請手續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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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德學校

2027-2028年度小一「自行分配學位」辦理申請手續須知

申請表遞交日期︰電子平台 – 2026年9月17日至25日晚上11時59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紙本申請 – 2026年9月21日至25日學校辦公時間內

申請表遞交時間︰8:00 a.m. – 5:00 p.m.

地 點:九龍東頭村培民街20號福德學校G/F會議室

電子申請︰

家長可透過「小一入學電子平台」於2026年9月17日至25日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,並於11月23日查閱派位結果。

紙本申請︰

(甲) 家長親臨學校辦理入學申請手續時,請帶備下列文件︰

  1. 已填妥的「小一入學申請表」;
  2. 家長/監護人的身份證、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(如家長/監護人委託他人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,則須出示家長/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影印本及授權書);
  3. 申請人(兒童)的香港出生證明或獲在港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的正本書及其影印本;
  4. 如申報申請兒童的兄/姊在本校就讀,家長/監護人須出示申請兒童的兄/姊的出生證明書及兄/姊學生手冊影印本(本年度2026-27年度手冊封面及學籍表);
  5. 如申報申請兒童的父/母或兄/姊為本校的畢業生,家長/監護人須出示申請兒童的兄/姊的出生證明書及申請人兄/姊或家長的畢業證書的正本及影印本;
  6. 如申請兒童是天主教教友,須附交領洗紙的正本及影印本;
  7. 如申報與學校有相同社團關係,須附交有關的會員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;
  8. 居住地點之證明文件。

(如已蓋釐印租約、差餉單、公屋租咭、水/電/煤氣/住宅電話收費單等)的正本及影印本。該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/監護人簽署的姓名相同。(手提電話費單、銀行月結單、綜緩或醫療費用通知單等不可作為住址證明)。教育局會在有需要時要求家長/監護人出示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(如住址證明文件),或作出宣誓,以資證明;

  1. 回郵信封2個(請貼上$2.4郵票,亦可於校務處購買,每套$2.5,信封寫上學生姓名及中文地址) 

(乙) 家長若因要事不能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內辦理入學申請手續,可委託親友帶同已簽署的委託書

到校辦理申請手續。如有疑問。歡迎於辦公時間致電本校查詢(聯絡電話︰2336 0206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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